资料来源:《绵阳市自然地理志》
绵阳市从1169年至1995年,共发生破坏性地震26次,有12次发生在清晨7时以前和下午18时以后。由于近1/2的地震发生在夜间,人畜多在室内,因建筑物倒垮而造成伤亡,加大了灾害损失。其中有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2次,造成了严重的地震灾害。
历次地震灾害表明,绵阳市地震灾害有以下特点:
一、破坏性地震震中多次趋于重复。如平武县1630年1月16日发生的6.5级地震,1976年8月16日发生的7.2级地震,1976年8月22日发生6.7级地震,1976年8月23日发生的7.2级地震,其震中位置均在北纬32.5度~32.7度,东经104.1度~104.2度。北川县1169年1月24日发生的4.75级地震,1597年2月14日发生的5级地震,其震中位置均在北纬31.9度,东经104.4~104.5度。江油市1879年5月12日、1913年8月25日各发生一次5级地震,其震中位置均在北纬31.8度,东经104.7度~104.8度。以上3处8次破坏性地震的震中,基本上是在相同或附近的位置发生。
二、破坏性地震多次发生在松潘——茂汶地震带和龙门山地震带所经过的平武、北川、安县、江油等县市。震区及其附近地处山区,人口密度较小,尽管震级较大,震源较浅,但直接经济损失相对较小。但上述地区属强震区,地势陡峻,河流切割较深,伴随地震带来的间接灾害如垮山、滑坡、水灾、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特别严重。1976年8月,松潘——平武7.2级地震中心地带的猫儿山,山崩最大面积达8平方公里;白马河西南分水岭东侧一带沿涪江上游两岸,严重山崩岩塌,堵塞涪江多处,泥石流淹没村庄农田,道路被毁,通讯、交通中断,给震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带来很大困难。
三、震源浅,震害偏重。发生在龙门山麓东南侧的破坏性地震,都是浅源地震,其震源深度在30千米以内,而处于龙门山以南的江油一带的地震震源更浅,一般不足10千米。1994年2月25日,江油市南4.7级地震震源深度不足8千米,虽然震源浅,震级不高,但震灾偏重。
四、强烈的破坏性地震,地震前兆现象明显。1976年8月松潘——平武大地震,震前宏观前兆十分丰富,持续时间长,分布空间广。短期宏观前兆和用仪器测录的微观前兆对应较好。从而据此加强震前监测预报,提高防震意识,制订应急对策措施,增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对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编审科 李维怡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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