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州人物

                                川委厅[2005]47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事业。我省第一轮修志工作已全面完成。按照国家对修志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我省地方志工作2010年目标规划,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12月起,全面开展四川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修地方志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地方志工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反映四川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

二、工作任务

2010年完成续修《四川省志》和续修(新修)市(州)、县(市、区)志共计203种。续修志书的时间上限、下限原则上定为1986年、2000年。新修志书的时间上限,一般为行政区划建置年份,时间下限原则上截至2000年。

《四川省志》各分卷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具体组织省级各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驻川军事机关等分别承编;市(州)志和县(市、区)志分别由市(州)、县(市、区)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具体组织有关部门承编。

三、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实行目标管理,认真部署实施,形成领导有力、机构明确、人员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修志职责,把修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修志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制订工作计划和编纂方案,逐项分解修志任务,加强指导督查,会同相关部门把好续修(新修)志书的质量关。各参编单位要明确专办机构、专办人员,严格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第二轮修志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将对修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四川省续修(新修)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规划表。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2月13日


 

 四川省续修(新修)省、市(州)、县(市、区)

三级地方志规划表

志书类型

地区及志书总数

  

数量(种)

主修单位

省志

 

《四川省志》

1

四川省人民政府

 

 

 

市(州)志

 

 

 

 

 

 

 

 

 

省辖市、民族自治州(续修、新修21种)

《成都市志》

《自贡市志》

《攀枝花市志》

《泸州市志》

《德阳市志》

《绵阳市志》

《广元市志》

《遂宁市志》

《内江市志》

《乐山市志》

《南充市志.

《宜宾市志》

《广安市志》

《达州市志》

《雅安市志》

《巴中市志》

《眉山市志》

《资阳市志》

《甘孜藏族自治州志》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志》

《凉山彝族自治州志》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1

1

1

1

1

成都市人民政府

自贡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

德阳市人民政府

绵阳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人民政府

遂宁市人民政府

内江市人民政府

乐山市人民政府

南充市人民政府

宜宾市人民政府

广安市人民政府

达州市人民政府

雅安市人民政府

巴中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人民政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县(市、区)志

 

 

 

 

 

 

成都市(续修、新修19种)

《锦江区志》

《青羊区志》

《金牛区志》

《武侯区志》

《成华区志》

《双流县志》

《金堂县志》

《蒲江县志》

《新都区志》

《温江区志》

《邛崃市志》

《崇州市志》

《大邑县志》

《彭州市志》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锦江区人民政府

青羊区人民政府

金牛区人民政府

武侯区人民政府

成华区人民政府

双流县人民政府

金堂县人民政府

蒲江县人民政府

新都区人民政府

温江区人民政府

邛崃市人民政府

崇州市人民政府

大邑县人民政府

彭州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志

 

成都市(续修、新修19种)

《新津县志》

《龙泉驿区志》

《都江堰市志》

《青白江区志》

《郫县志》

1

1

1

1

1

新津县人民政府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郫县人民政府

 

 

自贡市(续修6种)

《大安区志》

《贡井区志》

《沿滩区志》

《自流井区志》

《富顺县志》

《荣县志》

1

1

1

1

1

1

大安区人民政府

贡井区人民政府

沿滩区人民政府

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富顺县人民政府

荣县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

(续修、新修5种)

《东区志》

《西区志》

《仁和区志》

《米易县志》

《盐边县志》

1

1

1

1

1

东区人民政府

西区人民政府

仁和区人民政府

米易县人民政府

盐边县人民政府

 

 

泸州市

(续修、新修7种)

《江阳区志》

《纳溪区志》

《龙马潭区志》

《泸县志》

《合江县志》

《古蔺县志》

《叙永县志》

1

1

1

1

1

1

1

江阳区人民政府

纳溪区人民政府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泸县人民政府

合江县人民政府

古蔺县人民政府

叙永县人民政府

 

 

德阳市

(续修、新修6

《旌阳区志》

《广汉市志》

《什邡市志》

《绵竹市志》

《罗江县志》

《中江县志》

1

1

1

1

1

1

 

旌阳区人民政府

广汉市人民政府

什邡市人民政府

绵竹市人民政府

罗江县人民政府

中江县人民政府

 

 

绵阳市

(续修、新修9种)

 

《涪城区志》

《游仙区志》

《江油市志》

《盐亭县志》

《三台县志》

《平武县志》

《北川县志》

《安县志》

《梓潼县志》

1

1

1

1

1

1

1

1

1

涪城区人民政府

游仙区人民政府

江油市人民政府

盐亭县人民政府

三台县人民政府

平武县人民政府

北川县人民政府

安县人民政府

梓潼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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